2007年全國政協提案
案由:規範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及其銷售,保障我國少年兒童健康
提案人:許智明
提案內容:
自2004年阜陽奶粉事件後,我國的嬰幼兒食品行業引起了全社會乃至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近年,在加強食品安全、打擊制售假冒僞劣奶粉等違法犯罪活動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我國嬰幼兒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已初步形成。鑒於奶粉對我國嬰幼兒期的發育和成長的影響會決定到我國人民的整體素質,為此提案規範奶粉生產企業及其銷售,保障嬰幼兒健康,確保我國各族人民的身體素質。。
我國的兒童有3.67億,他們是祖國的脊樑、民族的未來、國家的希望。而嬰幼兒進食的奶粉,關係到嬰幼兒成長的智力和體格發育質量,絕非普通的食品而顯得尤其重要。
雖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轉發了兒童食品行業嬰幼兒配方奶粉企業生產經營檔案示範文本,但我們認為:仍需借鏡外國的成功發展和管理經驗,在如下幾個方面採取進一步措施,提高我國奶粉生産企業的經營水準和誠信意識,推動兒童食品安全工作,真正保障嬰幼兒食品的安全。
(1)提高奶粉生產和市場準入門檻,嚴格準入制度。
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産涉及30多個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要標準。目前,我國允許生産嬰兒配方奶粉的企業僅有66家,但卻有1500家乳品企業在經營嬰幼兒奶粉製品。因此,一些奶粉生產企業居然沒有嬰幼兒食品生産許可證而長期非法經營,至使我國嬰幼兒配方奶粉産品質量良莠不齊;部分國產奶粉企業的生産管理幷不規範,如果缺乏宏觀調控,缺乏必要的行業指導和科學的預測,奶粉生產企業的生産准入門檻較低,標準執行混亂,必然使奶粉行業健康發展遭受嚴重威脅,我國嬰幼兒食品的安全也無法得到真正保障。
美國這樣發達的國家,國家機構則高度重視嬰幼兒食品安全,嚴格規管嬰幼兒食品生產商,經政府核准的嬰幼兒乳粉的生產企業為數不多,在美國奶粉巿場上也亦僅有「雀巢」和「惠氏」寥寥可數的幾家品牌企業。我國也應提高嬰幼兒奶粉生產和市場準入門檻,嚴格準入制度,對國內的嬰幼兒奶粉生産企業進行一輪新的「洗牌」:一些生産條件不合格、產品質量沒有根本保證、和既無條件又無能力改造的企業都必須停産轉産;在不同的地域扶植為數有限的大型嬰幼兒乳粉生産企業,通過兒童食品行業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試點,規範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增強企業的誠信意識,便於監控從原料、生產、、流通環節的全過程,在一個科學有效的管理體制之下,確保嬰幼兒奶粉產品的質量。
(2)將嬰幼兒食品安全生產的規範管理擴大至奶粉銷售市場。
要規範和擴大嬰幼兒奶粉銷售市場,把嬰幼兒乳粉經銷形式和管道改變為「定點銷售」,杜絕巿場假冒僞劣奶粉產品流入社會的可能性。
(3)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嬰幼兒奶粉質量安全的監管力度。
按照我國食品衛生法規定,國內嬰幼奶粉生產企業在每批產品上市前都要進行自檢,以及食品、衛生等相關部門的抽檢。由於在地(市)以下的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尚未建立、職能尚未到位,近十個政府職能部門如不權責統一,可能出現多頭執法、責任不清、相互扯皮的弊端,因此,建議將工商、質檢等部門有關食品監管的人員、職能劃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由他們對食品從生產到銷售進行統一管理可收較好的效果。
(4)在打擊偽劣奶粉專項行動中,必須嚴肅責任追究制度。
在打擊偽劣質奶粉專項行動中,監管部門必須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奶粉產品的法律責任,不僅要堅持執法過程中規範化和連續性,對不法分子的打擊決不手軟,令他們深以為懼。而且對各級政府和執法部門在打擊假冒僞劣奶粉產品過程中行為失職,如為造假黑點提供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報告等等,必須追究行政管理部門和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嚴肅法紀。
(5)扶植嬰幼兒奶粉的優質名牌,參與質量競爭。
目前,我國優質嬰幼兒奶粉最大的劣勢就在於缺少品牌效應。因此,一方面國產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在加快技術改造、提高檢驗能力,全面提升我國奶業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門須下大力氣扶植優質嬰幼兒奶粉生產的名牌企業,樹立「光明」、「伊利」、「蒙牛」等為全國廣大消費者已能充分認可的優質嬰幼兒奶粉名牌形象,這樣既可同獨斷嬰幼兒奶粉市場的外資品牌競爭,又可以巿場經濟的手段擠壓擾亂市場的低價劣質奶粉傾銷,從而保證嬰幼兒奶粉產品的安全。

在馬達加斯加經濟考察期間,中聯石化主席許智明博士與當地兒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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